纠凌虹:用心用情办好案 当好人民代言人

  • 发布日期:2023-11-02 10:17:00  
  • 文档来源:  
  • 作者:刘亚楠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公诉人是公众利益的守护者,这两份责任扛在肩上,都要求我把每一件案子都办到无懈可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谈及如何当好一名人大代表时,市人大代表纠凌虹如是说道,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之前,她已经在检察战线上工作了十多个年头。从最基础的内勤工作开始,她慢慢熟悉办案流程,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公诉人。有人将公诉工作比喻为长流的水永不断线,年复一年的重复劳动,紧张而琐碎,但对她而言,百姓无小事,刑事无小案,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罪与罚,决不容半点懈怠,她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起案件,阅卷、提审、下乡、开庭,加班加点,笑对繁重的公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许多人羡慕公诉人在庭上威风凛凛的精彩,殊不知,这背后凝结着无人知晓的艰辛和努力。在办理的某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集资参与人情绪激动,多次到办案单位“讨要说法”,近百人拥堵在楼道和办公室中,她面带微笑的释法说理,安抚情绪,缓解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对立情绪,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专程找到她,感谢她为老百姓做了实事。在办理李某某滥用职权一案时,面对一个单位近八年的账务材料,她克服理科弱项,反复列表,核对单据,制作了近十五万字的审查报告,做到了每一笔进项出项了然于胸,庭审结束后,辩方律师忍不住感叹:“这么多案卷材料,我们这么多律师都没算清楚的帐,你一个人怎么算的那么明白”。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之后,她开始用系统的、全局的、联系的眼光看待工作,认真参加市、旗人大组织的会议和视察调研、培训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提出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数据检察数字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

作为市人大代表,她还要时时关注社会发展变化,体察民心所向。因此,她将目光投向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她认为作为一名女性人大代表,无论从履职尽责还是就性别意识表达,这项工作对自己而言都是义不容辞的,维护弱者的合法利益,再苦再累也值得。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常见于伤害、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强迫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她以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落在行动上,贯穿于自己从事的公诉工作始终,在从快、从严办结侵犯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被害妇女儿童的关心、关爱,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耐心为被害人释法说理,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注重被害妇女儿童生存条件的保障。在办案的过程中,她还注意到许多低幼龄儿童缺乏陪伴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关于建设职工子女托管中心的建议》。

此外,她还特别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遇到未成年犯罪案件时,她十分注重教育感化,一次次的谆谆教诲让未成年犯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检察人的温情,她是公诉席上的“百炼钢”,未成年犯眼中的“绕指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辨别是非能力差,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容易受不良风气诱惑等特点,注重做好未成年犯罪的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情况,特别对于其犯罪原因进行重点了解,在量刑时充分予以考量。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大、易于教育的特点,采取讲法、说理、用情的方式,刚柔并济,办案、教育、谈心、疏导为一体,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她用理性的眼光论事,以满满的爱心对人,她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服刑后从狱中给她来信,在信中他写道“服刑的一年间我记了三等功,在你们的教育下,我才看到我人生光明新的起点,你在我心里永远是世上最好的公仆”。

作为人大代表、作为检察官,为人民发声、为人民代言,这是她的初衷也是支持持续奋斗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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