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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议
来源:张英辉    日期: 2011年03月22日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建议编号:第48号

提建议人:殷玉珍

建议标题:关于建立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议内容:  

   近年来,乌审旗深入落实市委“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坚决落实“四个一”配套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牧民增收,2010年全旗农牧业增加值实现8.7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牧区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三生共赢”。但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我们虽然加大了生态移民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但受农牧民自身因素影响,培训后的农牧民多不能满足社会用工需要,农牧民务工人员多不被招工企业认可,致使农牧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转移就业难度加大。二是目前转移农牧民从事的多为低收入的临时性工作,除补贴外,缺乏稳定增收渠道,特别在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与城镇居民有较大差距。三是未列入生态移民区的农牧民转移愿望较大,因没有扶持政策导引,大多持观望态度。就乌审旗而言,特别是人口居住较为集中、占全旗农牧民总数近一半的优化发展区无定河镇,大多数农牧民愿意进城务工,但政策鼓励和扶持力度较小,转移步伐较慢,导致土地流转相对缓慢,土地整合和规模化农牧业发展难以大面积推进。四是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产业支撑能力不强,农牧民就地转移步履维艰,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微乎其微。因此,我们建议市政府: 

   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提高原有培训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农牧民参加培训的补助标准,吸引农牧民参加培训;安排高技能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针对生产经营大户与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农牧民开展专门技能培训,提升其农牧业规模化经验能力与就业能力。同时,建议市政府出台鼓励企业开展农牧民用工人员培养与吸纳低端劳动力的相关政策,确保转移农牧民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二是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让转移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质的教育资源、一体化的卫生服务、平等的保障参数。三是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业大户的投入,推动未列入生态转移地区农牧民就地转移,全力增加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保证农牧民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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