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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与统筹城乡战略有机结合的建议
来源:张英辉    日期: 2011年03月22日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建议编号:第38号

提建议人:闫宗瑞

建议标题:关于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与统筹城乡战略有机结合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新农办

建议内容:

   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现实选择,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更是实施统筹城乡战略的需要。2010年全市在109国道和沿黄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进行村容村貌的集中整治,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村容村貌的整治出现了转移农牧民返乡现象。二是农牧民对村容村貌整治政策理解不到位,尽管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但还是认为只集中整治500米范围内的住户不公平,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三是因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合理的布局,大多数住户都是拆旧建新,又基于有政府补贴,所以新建房屋均超平米,造成建房占用土地较多,而且零乱。因此,应将统筹城乡战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体规划布局与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规划、同布局、同实施。

   建议:

   一、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与统筹城乡战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体布局和人口转移政策结合起来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合理划定村容村貌整治区域,遵循绝不占用耕地和草牧场的原则,实现土地的占补平衡,增强土地的合理利用率。

   二、结合人口转移“四个一”配套工程,切实为转移进城的农牧民提供一套住房,解除转移农牧民的后顾之忧,确保转移农牧民迁的出、稳得住、不返流。

   三、要扶持在本嘎查村长期居住、有能力的农牧民搞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并支持他们新建或改造房屋,公平合理的分配公共资源,使留在农村的居民能够享受到现代文明成果。

   四、建立一种通过村民评议、政府监管实施的补贴机制,新建或改造房屋每平米可以按70%的比例进行补贴。对部分年龄大、文化素质偏低、进城无法生存的农牧民和孤寡老人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让他们老有所居。

   总之,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真正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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