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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决定召开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牛俊雁主持会议并讲话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4 

11月1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召开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有关事项,安排部署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牛俊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市委常委冯超、刘瑞杰、张占林、苏翠芳、金武出席会议。王建国等市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于11月14日在康巴什召开。会议强调,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充分结合发展实际,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鄂尔多斯未来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鄂尔多斯发展结合起来,全力抓好项目建设、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换届选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十九大精神在鄂尔多斯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传达了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和全区盟市、旗县(市、区)纪委书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精神,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鄂尔多斯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长远、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全面融合等关键环节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477-85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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