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4-08-26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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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4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和促进各级人大机关抓住机遇,主动作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取得新成绩。组织成立调研组,赴各旗区调研基层人大工作情况,总结并推广基层人大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激发了基层人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相关专业知识,解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我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等,提高了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放在“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的推进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围绕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11年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自治区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专项报告,就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煤炭法、建筑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煤炭清洁生产与高效利用、重点企业清洁煤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节约能源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我市2011年上半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开展调研。一系列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对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良好作用。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就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草案)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草案),向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汇总并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二是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民族教育事业和民族医学发展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配合完成了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了自治区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先后深入到8个旗区,实地了解我市贯彻实施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情况,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其中部分建议已被列入全市旅游总体工作计划。通过执法检查和调研,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了嘎查村干部待遇、代表经费落实、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百亿工程”实施、民生问题等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个别走访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形成了多篇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嘎查村干部待遇普遍提高,代表活动经费全部落实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双百亿工程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关于民生问题的调研报告,从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八个方面,全面反映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跟踪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发展工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公安监管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人大常委会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推动信访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4件次,其中来信25件,来访16批52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13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一致的原则,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严把入口关、审议关、监督关,提高了干部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律观念和公仆意识。一年来,共接受辞职7人,任命24人,免职7人,决定任命10人,决定免职7人,决定代理1人。

(三)保障代表履职,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努力为代表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认真抓好代表培训和代表工作宣传。为提高市二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举办了两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代表议案、建议撰写等履职知识进行专题授课,共培训人大代表、苏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等70多人。编辑了《我当代表为人民——鄂尔多斯市二届人大代表风采录》,收录了17位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现了人大代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依法做好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各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和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新修订选举法和选举实务的培训。组织检查指导组赴各旗区和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对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障了全市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开展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进村入户、进社区入户活动,指导部分旗区在街道或苏木乡镇建立了“代表之家”或“代表活动室”,进一步发挥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及时组织市人大代表,就东胜区和康巴什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视察,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做到代表议案和建议公开、承办单位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答复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代表满意情况公开。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4件,其中已办结53件。

(四)密切与旗区人大机关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合力。为了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与旗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沟通。坚持邀请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旗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各类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在各旗区人大常委会的配合支持下,深入各旗区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20余次,加强了与旗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常委会领导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促转型、惠民生、抓党建、保稳定”活动,深入嘎查村和农牧户,深入街道社区和居民家中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聆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尊重每个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凡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由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了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开展“学党史、知党情、强党性、跟党走”红色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升了人大工作水平。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但也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二、2012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职责,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2年,常委会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全力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好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及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评议,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事项采取上下级人大联动方式实施监督。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

今年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农业法、文物保护法及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对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解决牧区及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今年要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及环境保护、社会保险法实施等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全市文化法制建设情况、保障房建设和供应情况专题调研。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环境艺术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及城市中心区建设情况等调研,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把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形成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市、旗区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和落实力度。把信访中反映的有关社情民意和突出问题,作为人大实施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解决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纵向网络,加强上下级人大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横向网络,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内部网络,加强人大内部的配合和协调。通过这些措施,形成纵成线、横成片、内成网的立体化信访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发挥广大代表的桥梁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五公开”的原则,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在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四有”,即有落实、有答复、有反馈、有效果。

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围绕代表法、代表履职知识、监督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内容,重点做好对新代表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市、旗区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做好有关换届选举内容方面的培训。

丰富代表活动。继续开展“双进双入”等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条件。加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代表要结合自身生产生活实际,定期走访选民,广泛听取选民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好人民群众代言人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职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断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重调查研究,确保人大工作符合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继续加强与各旗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促进工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努力推进鄂尔多斯民主法治建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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