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4-08-26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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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4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白色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以及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续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审判执行工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201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能动性,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取得了新进步。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734件,同比上升18.78个百分点,审结26600件,结案率为92.5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947件,占结案总数的11.08%,刑事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了58.62个百分点;审结民事案件16685件,占结案总数的62.73%,民事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了16.63个百分点;审结行政案件193件,占结案总数的0.73%,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了7.5个百分点;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715件,占结案总数的21.48%,执行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了21.94个百分点;审结其他类型案件1060件,占结案总数的3.98%。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93件,同比上升18.61个百分点,审结4225件,结案率为88.15%。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市法院根据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新形势,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审结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2件,判处罪犯731人,有力震慑了故意犯罪;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62件,判处罪犯1346人,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审结诈骗、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06件,判处罪犯186人,坚决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案件9件,贪污、贿赂案件10件,判处罪犯32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城乡统筹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等问题,及时出台司法对策和审判指导意见,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能力,规范经济秩序。一年来,从快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131件,依法审结信贷、投资、资源、房屋预售合同等案件4706件;及时审理了婚姻家庭、债务合同、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9983件,突出了“化解社会矛盾、营造社会和谐”主旋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依法行政要求,重点处理了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企业转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敏感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行政案件以及商业秘密、行政许可、教育行政等新类型案件。在所审结案件中,判决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9件,判决维持行政裁决61件,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40件,原告主动撤回起诉3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1件,裁定准许执行591件,通过协调促成行政和解511件,有效防止和杜绝了在社会矛盾敏感时期因法院审理案件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的发生。

(二)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努力构建“大调解、大执行、大信访”工作格局,把案件调解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信访处置率作为衡量社会矛盾化解的主要考核指标,取得了显著效果。

——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完善诉讼调解和非诉调解衔接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构建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年两级法院共调解处理民事案件12187件,民事案件一审调撤率达77.39%,继续保持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的良好成绩。

——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所确定的方法步骤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宣传专栏、公开曝光“老赖”、集中发放案款等措施和办法,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219件,执结5715件,执结率为91.89%,实际执行率为87.94%,执结标的24亿多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9.35%,自动履行率为70.78%,“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全市法院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指标,全面落实案件审判责任终身制、信访责任倒查制、信访案件终结制,坚持院长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切实抓好较为突出矛盾的化解工作。2011年,全市法院共接收上级交办涉诉信访案件246件,截止年底前已全部化解。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4件,同比下降14.9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进一步提高。

(三)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

在努力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把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提升队伍素质作为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证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坚持以开展“三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全市法院围绕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警示教育年”三项活动的开展,认真制定了各项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活动措施的有效落实;强化了中院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了12个业务庭党支部和3个科室党支部,形成了“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格局;修订完善了9项关于党建和队建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有力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狠抓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充分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积极作用;借助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之机,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赴延安、井冈山等革命圣地接受红色再教育、参加市直机关红歌大赛、党史知识竞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主题演讲比赛以及“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群众观点大讨论等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坚持以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为基础,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新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全市法院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积极推动学习的常态机制建设,在经费和时间上鼓励、支持干警继续深造,2011年共有62名干警攻读研究生,30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积极参加最高院视频讲座、聘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审判业务专题研讨、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司法警察大比武、办案标兵评选表彰等创先争优活动,使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坚持以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为基石,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为有效预防司法腐败,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以身边的典型事例感召和警示干警,切实把“警示教育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以“公正司法,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廉政建设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法官在讨论中接受群众再教育;中院以落实“五个严禁”为抓手,全面启动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机制,对所发现的问题严肃予以查处和整改,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努力创新“审判管理、便民利民、民主公开、参与综治、基层建设”机制,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和管理创新。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模式,有力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化、系统化的转变。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大对审判业务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案件评查分析制度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进一步统一。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发率为1.52%,较上年降低了1.1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为99.37%,较上年提高了5.5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为94.07%,较上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

——大力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公正司法。全面开展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量刑尺度,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成功举办了自治区西部五盟市“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示范庭”活动。完成了全市法院标准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群众诉讼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和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案件,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保持在80%以上,基层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结案数占到总结案数的20%。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协调市委政法委和财政、民政部门筹建了救助基金,完善对刑事被害人、民事原告、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全年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核发各项救助款85万多元,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完善民主机制,推进阳光司法。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建立门户网站、拓宽民意反映问题渠道,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各基层法院以普通程序所结案件陪审率达到了70%,司法审判的民主化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五五”普法成果,按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并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在门户网站开通民意沟通信箱,重视倾听网络民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正确把握和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敏感案件、敏感问题以及负面报道的舆论导向,全面加强网络阅评工作,掌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完善社会管理、堵塞工作漏洞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88件,给予服刑人员悔过自新的机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司法保障。一是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针对我国部分地区法院出现的严重暴力事件和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全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配齐配强了安保人员和防护设施,增强了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不断加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络技术在人事管理、审判执行、绩效考核、政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建成远程提讯视频系统、立案信访窗口监视视频、实体化数据传输和电子卷宗软件系统。三是“两庭”建设成效显著。年内,全市法院新建数字化法庭6个,21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浓,导致一些案件的处理结果未能实现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个别法官不善于总结经验,办案质量不高,办案拖拉,效率较低,存在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院的司法环境不容乐观,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被网络媒体进行炒作,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和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内部工作机制、管理机制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极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仍未彻底杜绝。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党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人民法院责任重大,必须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今年我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落实上见实效,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将着力抓好“七个加强”,实现“七个提高”。

第一,加强能动司法意识,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加强能动司法意识,就是要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的内涵和要求,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一是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密切关注扩大内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避免和杜绝在矛盾凸显期因不当审判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或群体性事件。二是有效应对民间借贷案件增长态势,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正确认定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三是有效应对一些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案件,切实保障困难企业的正常运转,保护职工的权益生计;对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引发的破产案件,合理运用破产重整与和解制度,妥善化解企业因一时经营失败而引发的纠纷。四是有效应对楼市价格走向导致房屋买卖违约纠纷增多的情况,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五是有效应对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通过审判工作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履行好司法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

第二,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人民法院为发展服务,必须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审理好集资诈骗、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理好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执行工作,完善执行联动和“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体系的对接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人民法院既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管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因此,要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好,把基础工作搞扎实。一要强化刑事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和宽严相济意识,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以及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惩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犯罪,依法严惩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加大调解力度的同时,把握好调解原则,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更加注重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建立司法决策和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顶层设计,为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立改废工作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第四,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水平。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重大部署。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一是要把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法院服务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着力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要依法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对文化领域纠纷案件的妥善审理,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三是要积极弘扬和发展法治文化,着力通过执法办案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院文化。

第五,加强专项教育活动,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整体水平。今年,全市法院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以此来推动队伍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一要在强化思想认同上下功夫,在实现知行统一上下功夫,在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上下功夫,切实开展好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二要大力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巩固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评选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活动,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三要更加注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加注重培养法官严格执法的能力,更加注重完善法官司法能力培养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四要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六,加强司法改革,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年是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关键一年。一要进一步抓好改革项目的落实,重点抓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公开等改革项目的落实,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已有明确改革举措的要抓紧落实,真正使各项文件和制度变成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要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用好用活新的评估指标,提高评估结果运用水平;加强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创新和提高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三要积极稳妥地实施人员分类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一是加强二审和再审工作,准确把握二审、再审改判原则,坚持做到依法纠错。二是加强对下级法院业务指导,建立差错案件分析通报机制,通过二审、再审程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工作,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三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保障,改进法官遴选制度,协调好基层人员招录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干警职业保障,真正做到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

各位代表,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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