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龚 毅
各位代表:现在,我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的目标,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着力在重大事项决定、强化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站位全局、主动作为,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为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落实依法治市部署,推进法治鄂尔多斯进程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安排部署,扎实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了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一)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两个立法调研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旗区和康巴什新区进行调研,同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的立法建议项目,共征求到立法项目建议30多条。二是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呼伦贝尔市等七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常委会拟定了三年立法规划(2015-2017年)、2016年立法计划。三是制定了《聘请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工作方案》,确定了17名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工作规则》,为市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基础。四是起草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五是按照依法治市任务要求增加了两名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常委会委员。提请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法工委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11名。
(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暂行办法》,设立了备案审查机构,并充实了专业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和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完成了2015年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其中市政府报备11件,各旗区人大常委会报备34件。常委会已如期完成了2015年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强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试行办法》,对宪法宣誓誓词内容、适用范围、监誓人和领誓人、宣誓程序等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自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48名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有效彰显了宪法权威,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维意识。
(四)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一是组织和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预算法》、《职业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畜牧法》等6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二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立法调研,使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市工作。
二、认真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常委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扎实开展。
(一)着力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实效。成立了财经专家咨询组并制定了运行管理规则,召开会议对计划、预决算进行了初审,为常委会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二是落实中央关于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力求提升刚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二)着力提升代表工作。一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11月20日组织首次“约见”活动,此项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一项创新。通过面对面询问和回答,既让代表了解了政府的有关工作,做到知情知政,又拓宽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同时也强化了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促进了政府工作的开展。二是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权,提高了为代表服务保障的水平。三是制定了《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旗区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三)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常委会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自治区人大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了解全市人大系统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进展情况,深入交流工作经验和成果,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在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出台后,及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承担的深化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在实施改革工作过程中,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圆满完成了市委交给的各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三、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始终坚持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全面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坚定信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和监管,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全市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调整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同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提出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努力完成财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效保障等审议意见。三是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生态建设保护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设立最严门槛,坚持不懈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率先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保护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丰富林沙草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要切实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等审议意见。常委会还组织成立了环资城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牢固树立全市旅游规划“一盘棋”的理念,加快构建统筹发展格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盘活市场活力,把发展文化旅游业当作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来规划,重视和抓好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五是开展了煤炭市场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主力基地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抢抓机遇,坚持资源节约利用、产品转化增值、绿色低碳发展的原则,加快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全力打造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六是开展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转型发展专题调研和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新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全力实施工业强市、制造业强基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技术工人的培养,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强化对民生领域的监督。一是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开展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情况的报告。提出在今后工作中要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创业环境,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推进产业融合,树立品牌意识、培育龙头企业,切实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不断深入。三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中心城区核心竞争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全市各旗区、康巴什新区,广泛征求了党政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对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为市委作出相关决策部署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57名全国、自治区、市、旗区、苏木乡镇五级人大代表,由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针对“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代表们提出,要按照“一村不落、一户不漏”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强化群众主体作用,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为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代表们提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始终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窗口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事项批转流程,提高信访案件督办质量,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15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4件次,其中来信21件,自治区人大交办案件12件,来访71次130人。通过努力工作,使许多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得以化解,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任前做好审核把关,任中精心组织,要求拟任人员作供职发言,表决后为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及时公告,确保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其中决定代理1人,任命31人,免职7人,决定任命12人,决定免职8人,接受辞职7人,批准任命3人,批准免职3人,调整补充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4人。
四、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按照提高素质、完善制度、规范活动、提供保障的要求,积极引导、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一)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行为守则》,对代表依法履职提出明确要求。为使市人大代表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试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旗区人大均已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目前已有13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
(二)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了两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举办了一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暨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一期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培训,持续提升人大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拓宽代表履职尽责渠道。认真实施《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坚持和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拓宽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沟通政府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情况交流。加大“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已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07个,实现了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并逐步向嘎查村(社区)延伸,努力打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代表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搭建了重要平台。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其中重点建议7件)。目前,9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本人。对7件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交办、重点督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使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普遍经历了一次思想和作风的洗礼。
(一)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专题党课、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严三实”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的认识与理解。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只有大力弘扬从严从实的思想和精神,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部署,才能提高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本领,才能凝聚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为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解决了一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市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十个全覆盖”万名干部下乡驻村蹲点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到村、服务到户、温暖到心”活动和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用实际行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紧贴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共制定、修订《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等30多项工作制度,为改进作风和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做好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创新,密切全市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增强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与旗区人大共同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两院”和各旗区人大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刚刚起步,改革任务依然繁重,需要我们认真探索实践;刚性监督方式需要规范化常态化,监督工作实效需进一步增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需更加密切,联系的方式和载体需进一步丰富;常委会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自治区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加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善于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二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权威。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三是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四是要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提高观大势、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发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根据立法法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从2015年12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这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把握立法规律,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常委会计划制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并就城市绿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前期调研。其中,立法条例已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将严格按照立法条例的规定,切实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立法项目协调论证力度,对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通盘谋划、科学选择,凡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规案,均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组织起草。
要将立法工作与改革工作相衔接。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将紧密结合鄂尔多斯改革任务,积极有为推进改革攻坚。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制度,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加快建立完善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快建立健全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总之,我们将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有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群众拥护。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要继续深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彰显宪法权威。
三、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现人大监督工作有力更有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持续发力,加强跟踪,是今后人大监督的新常态。要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在依法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上下功夫,使监督工作有力更有效。一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为目的,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听取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报告,把计划和预算监督的重点放在加快转型项目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上,推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二是以聚人气、促创业、惠民生为目的,加强对扩需求、补短板,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力求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为创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推动解决1.27万国家现行标准线下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是以保稳定、促和谐为重点,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公正司法。四是以抓治理、保生态为目的,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开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利法执法调研,保护鄂尔多斯的碧水蓝天。五是以提高决策水平为目标,着力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将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界定重大事项范围、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协调工作机制奠定制度基础。完善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向本级人大有关部门报告年度工作制度,不断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六是以建机制、求实效为重点,不断推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一要强化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听取审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二要开展跟踪监督。对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围绕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就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农牧民增收,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审议意见、农村牧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及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总之要通过连续的跟踪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三要开展专题调研。对试点城市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煤化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做好基础性的准备,为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四要开展专题询问。对市人民政府产业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五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若干事项,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监督,并适时作出决定决议。
四、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代表工作。一是通过继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召开“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会、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等,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二是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联系选民选区渠道,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代表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推动代表述职长效化;不断完善和规范代表辞职、代表考核和履职登记等制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两好三优”评选活动,即评选好议案、好建议,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之家”,通过评先评优活动,树立典型、宣传先进,激发代表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增强代表为民办实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五是继续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市直部门负责人工作,拓宽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方式、新途径。六是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议案建议办理合议制、协办制,加强对议案建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问题的解决率。
五、坚持“严”、“实”标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到人大各项职能的发挥。面对自治区党委、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对群众对人大工作给予的新期盼,我们必须以“三严三实”为标准,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履职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持之以恒的作风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决定、计划财政预算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办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四要继续推进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常委会主要工作流程》和《办公厅、各委员会工作流程》,把常委会年度主要工作和办公厅、各委员会的主要工作细化为若干项任务,以工作流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明确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从而使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有序推进,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的提升。五要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各项工作,主动取得指导和支持。加强对旗区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旗区人大协同开展监督、调研等工作,组织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举办人大系统职工运动会,努力形成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的使命和挑战,全面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责,我们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