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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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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3

——2020年4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始终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全年就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16次,严格按照市委的指示要求抓好落实,党的主张和意图在人大得到全面落实。

        ——地方立法成效显著。围绕解决问题精准选题、精细立法,坚持“小切口”立法,制定地方法规3部,开展5部条例的立法调研,立法工作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地方立法典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荐。

        ——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54次,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4次,形成问题清单4件53条,提出审议和评议意见24件。首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员额法官履职评议,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代表作用有效发挥。着力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首次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视察部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2人次,参加重点立法、监督等活动200余人次。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首次对重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开展评议,代表提出的227件建议全部答复办结,代表建议得到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占89%。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代表履职热情有效激发。

        ——决定和任免依法开展。作出决定决议1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并组织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确保党委人事安排在人大依法落实到位。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保证规范行使职权

        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常委会始终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规范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上,制定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办法、地方立法工作规程,突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程跟进、主动参与立法全过程,有效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制度、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把党中央关于强化监督职能的要求落实落细,使人大监督由“做了”向“做实”和“做好”转变。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推动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按照“议而必决、议而可决、听取报告”三大类别,准确界定各类重大事项,依法保障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好行使。制定代表履职行为守则、代表履职考评办法,持续抓好代表的服务和管理,保证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换届以来,常委会累计制定4个方面42项制度,切实规范地方人大履职程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功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开了好头。

        二、突出工作重点,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常委会把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助推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连续监督抓实问题整改。坚持“监督工作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实”。2018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常委会又围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逐项整改、销号管理。目前,贫困户产业发展能力不足、扶贫项目带动能力弱、产业发展利益链接长效机制不健全、健康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还需持续加强,真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

        精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突出解决矿区扬尘、工业污染等6个方面问题,用法治方式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防治机制。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市政府持续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首次列出问题清单,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严格对照法律条文,逐条查找草原保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草原规划编制不科学,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禁牧休牧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征占、非法开垦草原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草原保护责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效。

        依法依规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审议了全市政府债务化解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方案,强调要处理好化债与发展的关系,加大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高度重视,细化完善债务化解各项措施,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制定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摸清国资“家底”,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三、紧扣中心大局,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开展促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主任集体视察,深入重点旗区、企业实地调研,提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现代能源产业发展统筹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定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投产一批煤电煤化工项目,推动现代能源产业向高端化、终端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听取审议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调整方案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高度关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缓的趋势,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抓实体经济、抓科技创新,以有效投资集聚发展新动能,确保规划顺利收官。

        以打造更好营商环境为动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强调要高度重视审批流程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多头审批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运用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上下功夫,审批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主任集体视察,提出要落实落细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对民营企业真关心真重视真支持,大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制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条措施,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以建立更加规范的财政运行体系为切入点,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及调整、决算情况的报告,开展了预算“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建成市、旗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严格预算审查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切实维护预算权威。首次开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强调要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规范,资金拨付慢、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助推建立完善科学合理、透明公正、运行有序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助推依法严格审计、严肃整改,坚决杜绝“屡审屡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

       四、聚焦民生监督,促进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持续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主任集体视察并进行专题询问,提出要突出解决城乡、校际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突出解决“好校长、好老师”短缺的问题,突出解决一些旗区和学校教育基础建设滞后,“大班额”“大校额”势头凸显的问题,突出解决教师待遇与教育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计划新建续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研究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将16所学校“土操场”标准化改造列入年度计划,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针对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开展调研,并进行专题询问,组成人员强调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条件较差的问题,高度重视医院人才引进力度不够的问题,高度重视医疗领域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重点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多渠道引进医疗专业人才,不断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高度关注老百姓的饮水安全问题,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保护范围由城镇拓展到农村牧区,保护重点由地表水源延伸至地下水源,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展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市面用文规范管理,加强少数民族翻译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连续两年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监督,助推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18年,我们制定了全区首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去年,常委会继续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报告,强调要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村民自治,加快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体系。市、旗区政府强化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村庄清洁,86%的嘎查村生活垃圾实现转运处置,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0%以上。

       五、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履职全过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强化法治领域监督,为建设法治鄂尔多斯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在体现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去年,我们自加压力,制定完成地方法规3部,是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法规最多的一年,也是全区当年完成立法任务较多的盟市。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现地区特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全区首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实践中广泛认同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切实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听取审议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提出建议,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阶段、新变化,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切实加大侦查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创新司法监督方式,制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首次对市中院3名法官开展履职评议,通过调研评查、集中评议、整改落实等方式,促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听取审议了市中院关于民商事审判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强调要立足突出矛盾和问题,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常委会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健全代表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切实把代表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充分运用代表履职平台,多途径、多形式丰富代表学习内容,组织3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实现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向选区述职活动,切实规范代表履职管理,提升代表工作质效。

       丰富代表履职形式。首次建立代表小组定向视察部门制度,组建2个代表小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局开展视察活动,认真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两个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更加关注民生服务需求,更好地惠民生、解民忧。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加大联系频次,拓展联系内容,广泛汇集民意,认真提出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60余件。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开展“五星级”代表之家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代表之家活动内容和建设水平,努力使代表之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代表活动更接地气。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按照“两个高质量”的要求,严把代表建议提出“关口”,代表建议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继续坚持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常委会班子成员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全力督促承办部门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办法,首次听取市住建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以有力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办理力度,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老旧小区改造、房屋不动产登记办理遗留问题,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基层医院、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农网改造和通村公路建设等一批民生问题得到了解决,代表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积极推进票决制试点工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在准旗、伊旗和12个苏木乡镇、街道进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建立了常委会领导结对指导试点工作机制,帮助试点地区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征集项目,督促落实资金,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累计征集民生实事项目713件,最终票决确定84件,完成投资6.8亿元,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切的烦心事、操心事,深受群众赞誉。成功承办全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现场会,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七、强化上下联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找不足、整改落实,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以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加强与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指导,建立起市、旗区人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齐心协力、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毅然加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成为我市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一支重要力量,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此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均衡,在跟踪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上还需持续发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闭会期间活动还比较单一,一些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工作实效,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人大贡献。

       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方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科学把握地方立法“五个重点”,坚持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充分调动部门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的法。全年制定地方法规2部,预备审议法规2部,开展6部条例的立法调研。

       围绕高质量发展立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切实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抓紧抓实惠民立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为预备审议项目,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对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等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净土。聚焦国家重点文物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将成吉思汗陵保护条例作为预备审议项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立法宣传力度,讲好立法故事,传播立法声音。

       二、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持续增强发展质效

       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全面推行“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销号制”,切实提高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年安排3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组织专题询问3次,开展执法和专题调研11项。

       围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深化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资产等法定监督,重点推动预算审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切实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年度环保和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政府债务化解情况的报告。立足守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市中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并在全市各旗区全面推开。持续聚焦民生重点问题,跟踪监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调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解决群众诉求、回应人民关切。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和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围绕加强重大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执法调研。同时,还将选择重点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行跟踪监督。

        三、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植根于人民群众,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基础力量。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高质量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要落实加强改进代表工作的各项措施,持续深化“双联系”机制,切实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地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主动为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总结推广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制度,安排好担任领导职务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让代表活动有内容、有成效。代表议案建议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呼声,要按照“两个高质量”的要求,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听取重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项评议,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让代表满意。着力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集中打造一批“五星级”代表之家。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所有旗区、苏木乡镇(街道)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健全代表履职评议机制,对代表履职考评赋分、动态排名,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牢记人大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逐步健全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树牢问题意识,找准问题症结,不断提升调研的质量和效果。深入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创新人大宣传的形式和载体,突出地方特色,讲好人大故事。加快“智慧人大”建设,实现人大履职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加强对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在抓实制度建设、规范履职管理、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加强指导和交流,实现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共同发展。

       各位代表,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呼唤担当。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开创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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