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占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本届人大任期的四年,是我市应对风险挑战、奋发有为进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四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不断焕发生机活力、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四年。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干诠释忠诚,用行动彰显担当,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累计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0部、修订5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2项,作出决定决议3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8人次。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高举旗帜、把准方向,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坚定前行。牢记人大政治机关根本属性,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保证人大工作始终目标坚定、方向正确。
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第一时间、首要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通过专题讲座、考察交流、集中研讨等方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感悟百年建党精神,坚定政治制度自信,更好汲取奋进力量。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开展“我是代表我帮你”主题活动,切实让广大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以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讨论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研究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为人大履职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及时请示重大事项、报告重点工作、反映重要情况,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起草并报请市委转发旗区、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人大广泛宣传动员、严格组织程序,深入选区精准精细指导,圆满完成旗区、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展示各级代表风采,讲好地方人大故事,弘扬民主法治精神,人大工作的群众参与度、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聚焦中心、聚力发展,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突出重点、精准选题,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着力在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履职尽责。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紧盯环保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主任集体视察、专题询问,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连续四年监督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依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加强环保领域立法的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国首部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重点就工业污染治理、矿区扬尘源头管控、矿山恢复基金计提使用等作出规定,更好地把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治理规范。2021年,常委会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方式,监督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目前全市累计计提基金109亿元,支取使用68.6亿元,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绿色矿山233座,法治的引领规范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常委会在2019年听取审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后,连续三年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跟踪监督,2021年首次听取审议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督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高效的政策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由“点”上清淤向“面”上提质全面转变。2021年是我市营商环境领域立法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常委会通过多次向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请示汇报,顺利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政务服务条例的制定,并满票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两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利益,推动我市政务服务迈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落实中期评估报告,专题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常态化监督年度计划执行、发展现代能源经济、节能工作情况,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有质量、更可持续。开展科技创新“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对我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科技投入不足、政策落地不实、高端人才紧缺等突出问题。2021年,常委会听取审议能耗“双控”情况报告,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在项目引进、要素保障、政策机制上想办法、找空间,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首次听取审议全市铁路建设情况报告,建议抢抓“十四五”时期铁路建设重大机遇,推进重点外运通道、干线运力保障、支线贯通连接提档升级。
切实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国有资产总账与“四本分账”监督全覆盖,指导旗区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上下联动督促政府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摸清亮明国资家底。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在常态化听取审议年度预算执行和调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每年对两个重点领域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查监督和绩效监督,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督体系。制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办法,在全区率先实现自治区、市、旗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三级贯通,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开启了“互联网+预算审查”监督新模式。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坚守初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
及时回应民生重大关切。高度关注“一老一小”民生保障,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创新设立“喘息服务”“时间银行”及子女陪护假等条款。2021年,常委会开展了条例的执法调研,提出要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多元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群众多元化需求;聚焦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连续三年监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工作合力,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校园土操场标准化改造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跟踪推动公共医疗服务均衡普惠,2019年首次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主任集体视察、专题询问,提出6个方面24项问题清单。2021年,又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清单反馈问题实现清零销号。开展民生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专题调研,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可市监委开展公租房、房地产“办证难”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并建议在更广范围开展监察监督,推动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2019年制定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第一部促进型立法,在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常委会又聚焦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深入查找3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并跟踪抓实问题整改,助推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依法守护群众安心生活。高度关注群众饮水安全,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1年开展了条例的执法检查,督促健全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常委会及时开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执法调研,助力构建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听取审议全市安全生产、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助推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信息监管能力、消除潜在安全隐患。2021年,常委会又跟踪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清单反馈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围绕我市电梯数量和使用年限增加、安全隐患增多的实际,审议通过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对电梯安全使用、检修维护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作出规定,依法助力解决电梯加装的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连续两年监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逐项对照创建目标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助推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21年,常委会听取审议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报告,充分肯定我市坚定坚决、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要持续推动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凝聚思想共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并发出倡议,号召人大代表展现作为、贡献力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万名代表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推动作用,引导人大代表当好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连续三年监督“两不愁三保障”“百企帮百村”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围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富民乡村产业发展、种子管理和种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强调要发挥农牧业产业减贫富农的基础作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面源污染治理、村容镇貌管理,制定全区首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常委会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监督组合,连续三年跟踪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覆盖率达到98%,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广大农牧民自觉尊法、严格守法、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尊崇法律、有为善治,助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全面提速。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深化执法和司法监督,不断开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新局面。
健全完善地方立法格局。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原则,制定修订立法工作规程、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23项制度,就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法规草案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注重统筹立法各方力量,协调推进选项、调研、起草、审议等工作。坚持“开门立法”,聘请立法咨询顾问22名,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7个,邀请立法专家全程参与,扩大公民有效参与,累计公开征求意见300余次,收集各类建议3600余条,努力使地方立法更具民意、更有成效。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民营经济促进、政务服务条例等创制性立法,充分总结地区经验,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法制日报等媒体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了专访。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累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6件,清理废止3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连续三年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法治政府高效建设。2021年,常委会再次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提出要科学把握新时代新变化,聚焦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三个关键,加快建设人民更满意法治政府。坚持实践总结与创新完善相结合,探索形成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六个环节“全链条”执法检查流程,累计开展26部条例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有效发挥。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完成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推进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建立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机制,听取审议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点带面促进政府部门坚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全力构筑公正司法防线。2019年首次开展并在市、旗区全面推行“两官”履职评议,2021年又采取推荐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被评议对象。三年来,市、旗区两级累计评议员额法官45名、检察官44名,提出履职建议105项,以评带促规范司法队伍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先后听取审议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市法院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公诉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市法院执行工作、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司法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做优服务、强化保障,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中激发人大活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依靠全体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创新代表服务方式。紧扣代表履职需要,编印代表履职工作手册,推动代表培训由人员“全覆盖”向内容“精细化”转变,实现代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双提升。深化拓展“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00人次,代表联系群众3.2万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000余件。全面推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改造、功能性提升,打造“五星级”代表之家30个,康巴什区“桃花民事纠纷调解室”“任建光健康服务咨询室”等代表工作室作用发挥出色,准旗、鄂旗“网上代表之家”便捷选民联系,深受群众赞誉。坚决落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措施,累计邀请8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视察6次,组织推荐1100余名代表参与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使人民通过人大代表更好参与和管理地方事务。伊旗、达旗人大常委会应代表要求,围绕集中供暖、道路交通、住房建设、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专题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一批重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作出了基层示范,走在了全市前列。
全力督办代表建议。盯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体视察,为代表提好建议创造条件。修订代表建议督办办法,建立优秀代表建议、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评价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有关委员会联系督办制度,创新对重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开展专项评议,累计办复代表建议750件,评议重点承办部门5个,评选优秀代表建议40件、先进承办部门17个,代表建议办结率和办成率明显提升,真正让代表“说了有回音、提了有效果”。
丰富基层民主实践。在市委高度重视下,2019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会商)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又率先在所有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全面推开。常委会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综合调度作用,推动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坚持选项小切口、投资小额度、普惠最大化,并跟踪推进票决(会商)项目落地实施。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票决制工作格局。三年来,市本级安排落实765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苏木乡镇、街道票决(会商)项目,累计实施票决(会商)项目981件,完成投资73亿元。伊旗的步梯楼加装电梯、中小学生直饮水,康巴什区的学生课后托管、社区老年人助餐,东胜区的电动车充电车棚,杭锦旗的镇区公共卫生间,乌审旗的城乡“菜篮子”,鄂前旗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等一批“民生小事”得到有效落实,票决(会商)制工作已经成为代表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着力在依法履职中增效能、展作为、提质量。
创新完善监督方式。建立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销号制,对重点监督议题下发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并实行跟踪监督、销号管理,累计下发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96件,提出各类问题700余条,整改销号率达到80%以上,真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止步。不断改进专题询问方式,要求会前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精选询问内容,会中问询直截了当、切中要害,市政府及部门主动接题应询、实事求是作答,并增加追问环节,实行网络全程直播,四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4人次到会回答询问、听取意见,真正做到“一问一答”聚焦发展、关注民生、解决问题。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用制度促规范、提效能,制定修订各类制度60多项,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2021年制度建设的重点,也将为今后更好地规范议事程序、保障民主权利提供有效制度保证。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实行常委会会前培训与专门培训相结合,累计举办22期培训班,组成人员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有效提升。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化机构改革,新组建教科文卫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成立市人大理论工作研究会、人大智库,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启用市人代会电子表决系统,指导各旗区建成常委会会议电子表决系统,体现了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
整体提升联动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的意见,专题调研旗区、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组织全市人大系统交流观摩会6次,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完善提升。坚持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动。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各展所能、各显所长,探索发展新路径,创新完善新举措,人大工作基层实践更加丰富,制度功效进一步彰显。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年的履职实践和探索,我们深深感到,做好人大工作:
——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我们必须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坚决落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方向不偏、根基不松。
——必须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永恒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地区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找准履职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必须始终把为民履职作为首要标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于深深植根人民。我们必须要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各项工作最贴近民生、最维护民利、最顺应民愿,才能真正把为民履职行权的使命践行好、完成好。
——必须始终把厉行法治作为关键所在。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我们必须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彰显人大特色和优势。
——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新机制、监督工作新举措、服务代表新渠道,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才能永葆人大工作发展进步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与时代使命、党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合力不强,对新形势下法治需求研究和回应还不够及时;法定监督方式运用得还不充分,监督的广度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明显;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尚有不足,建议办理的实效性还需增强;常委会的议事机制还有待健全,履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们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勇于探索实践,为我市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围绕以上工作要求,常委会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定位、新要求,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增强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把“全要素民主、全过程参与”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健全完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鄂尔多斯实践”。
——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厉行法治、建设法治鄂尔多斯,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现特色,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组合,对事关地区发展和群众重大利益的工作开展连续监督,届内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履职评议等方式,实现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监督和“两官”履职评议全覆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使党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共同意志。
——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把提升代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为重点,统筹开展专题培训、联动培训,届内实现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和载体,鼓励和支持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参与地方事务、参与人大工作。丰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让代表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会商)制工作,着力在优化票决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真正让票决(会商)项目成为持续惠及全市人民的民心工程。
各位代表,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市五届人大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常委会要扎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履职新成效实现顺利开新局。全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预备审议法规3部,开展3部条例的立法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履职评议、专题询问10次,跟踪监督6项,专题调研5项。
一是在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上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继续实行立法“双组长”制,运用好专家全程参与、广泛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将天然气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为预备审议项目。加强文物保护和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将养犬管理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作为预备审议项目,开展快递业促进、停车场建设管理、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二是在依法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上展现新作为。聚焦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科技兴蒙”行动情况报告,审议节能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建设和保护主任集体视察、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能耗“双控”“双碳”目标完成情况、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黄河流域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焦财政预算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调整、债务管理、审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市本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绩效监督,对科技创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审查监督。聚焦民生领域监督,听取审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反电信网络诈骗、市法院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分别进行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对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聚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情况报告,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加强任后监督,评议员额法官10名、检察官6名,对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跟踪推动全市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铁路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和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三是在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上实现新提升。举办代表培训班6期,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持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建设启用网上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五星级”代表之家创建,真正让代表就近便利联系服务群众。继续坚持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评选一批履职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丰富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对“双减”政策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动物疫情防控、园区开发区消防设施建设、政务服务情况开展定向视察。坚持“两个高质量”的要求,抓好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对重点承办部门开展专项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对2021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召开全市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现场会,推动年度票决项目按期完工、建成投用,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是在高效履职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修订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健全保障地方人大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加强“智慧人大”建设,拓展平台应用,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智慧化水平。深入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持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工作交流会,推动党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全市人大系统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的使命神圣光荣,人民的期望殷切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我市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