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赴陕西等地调研城市绿化条例立法工作

  • 发布日期:2017-04-05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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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嘎尔迪带领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建委园林局负责人赴陕西宝鸡、浙江温州和丽水等地调研城市绿化条例立法工作。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就城市绿化、管理和条例制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取得了一定成效。

  宝鸡市在城市园林绿化中,结合地貌地形,坚持节约型绿化建设,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系统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探讨了西北欠发达地区城市绿化可持续建设发展之路,值得学习和借鉴。《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拟定了对绿地率未达标、养护不当、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侵占绿地、破坏树木、损坏绿化、损害古树名木等情况的处罚措施和具体处罚金额。对执法管理中的处罚难题做出了巨大突破。丽水市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尤为如此”这种绿色生态发展战略在城市建设中提升到新的高度,在实施城建绿化中坚持以“青山画城、绿水兴城、文化荣城”为规划理念,以全域景区化打造美丽城市为支撑,全力打造新常态下的生态旅游名城。

  马嘎尔迪在调研中指出,各市在绿化条例立法和绿化建设与管护工作方面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鄂尔多斯学习借鉴。他要求我市在起草绿化条例时要充分运用调研成果,立足鄂尔多斯实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把《鄂尔多斯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起草好,为建设精致宜居的美丽鄂尔多斯提供法律保障。(徐向春 王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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