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17-04-27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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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至4月20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博彦带领的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月清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召开了座谈会。张月清主持座谈会,副市长石艳杰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工作汇报,市文新广局及软件正版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著作权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情况,深入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东胜区恩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胜区图书馆企业家书架、荣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王虎生泥塑创作工作室、青铜器博物馆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各项工作,对我市在保护著作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求今后我市一要继续加强《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守法意识;二要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保障经费落实,提高执法能力。(冯敬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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