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宁夏银川等地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5-03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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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18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评带领市委农工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以及市法制办、市建委有关人员赴宁夏银川,四川成都、南充,广西南宁、柳州、百色,云南大理等地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围绕地方立法应注意和把握哪些原则和重点;乡村环境突出问题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如何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体制机制如何建立;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如何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和建立多元投入的长效机制;设施的建设、使用、关乎的责任主体怎样划分;监督、管理、执法主体怎样确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收集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银川等地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立法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当地人大及相关部门对条例的起草经验介绍,并对照调研提纲与有关部门就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会后,实地察看了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设情况。

  王评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银川、成都、南宁等设区的市在乡村环境治理以及立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值得我们鄂尔多斯学习借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鄂尔多斯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取长补短,突出特色,制定一部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条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要管用、好用,为乡村环境治理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张英辉  刘轩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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