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17-12-18 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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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党政大楼举行《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经20171024日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1110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18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峰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靳锐就《条例》的题目确定、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和主要内容作介绍,市直有关部门就《条例》的贯彻落实作表态发言。

《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施行,是地方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作为我市又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的施行为全市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关注城市园林绿化问题的积极回应。对于建设大美鄂尔多斯、品质鄂尔多斯、幸福鄂尔多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鄂尔多斯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王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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