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宣讲解读组来我市宣讲相关条例制度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3月12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宣讲解读组来我市举行培训会,宣讲解读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石继安对《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等进行了宣讲解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月清主持会议。市人大、市直相关部门、市属相关园区和各旗区人大及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140多人参加培训会。
此次宣讲解读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各级人大履行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法定职责,强化预算约束,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落实落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石继安从条例和制度制定的背景、内容以及今后工作中的应用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会人员表示,通过聆听宣讲解读,对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学习、深入思考,提高依法工作水平。
张月清强调,《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出台,为规范全区各级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和制度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市属相关园区和各旗区人大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宣讲解读工作组的宣讲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我市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