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队开展《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0-07-28 17:08:00  
  • 文档来源:  
  • 作者:刘轩邑

7月16日至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领第一执法检查组赴达旗、准旗、东胜区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达旗中和西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准旗十二连城乡、大路镇、薛家湾镇、沙圪堵镇、准格尔召镇,东胜区泊江海镇、罕台镇、铜川镇等地嘎查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根据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针对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边看边议,就地讨论研究解决措施和方案,重点讨论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问题,污水收集、处理站、户改厕的问题,农村面源污染地膜、农膜、化肥包装物的治理方案,村容镇貌工作中道路两侧环境治理与村规民约相结合的问题,集中执法与分散管理的问题等。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旗区、苏木乡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嘎查村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达旗、准旗、东胜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工作和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旗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后,杨明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也是推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杨明强调,要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做到农村牧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旗区两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依靠专业机构、专业团队、专业人才,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效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态势。要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度,使我市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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