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树出席并主持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司工委、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靳锐就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思路、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
《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经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养犬管理条例是一部民生领域的小切口立法项目,条例的出台实施,是落实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将对加强我市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主要对养犬的分区域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免疫和登记、犬只禁养限养范围、养犬行为规范、收容管理和经营服务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会议指出,《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理念,凝结了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确保条例规范、正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