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
9月8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继生一行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关于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汇报,与部分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流《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解决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李新树参加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曹凯宏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对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法律内容和精神实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向网络蔓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强化保障机制,建强反有组织犯罪专门力量,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认真办理“三书一函”,全面提升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