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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监管机制的建议
来源:张英辉    日期: 2011年03月22日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建议编号:第36号

提建议人:闫宗瑞、陈伟平

建议标题:关于建立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监管机制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议内容:

   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物价随之迅速上涨。特别是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体水平逐月攀升。2010年12月我们做了一次调查,对本地区粮食、农畜产品及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与周边地区物价进行了比较,现将调查比较结果分析如下。

价格 地区

(元/公斤)

粮食种类

鄂尔多斯

临河

乌海

一等东北大米

5.2

5.0

4.4

一等瑞雪面粉

4.4

3.68

3.8

羊肉

40

33

38

猪瘦肉

30

24

28

大蒜

16

14

15

鸡蛋

10

9.4

9

土豆

4

3.6

3.2

   可见,与周边地区的物价相比,鄂尔多斯呈现出了价格偏高的特点。物价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广大居民以低收入增长速度来承受着高消费支出速度,对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更大。许多城镇居民反映现在不只是食品价格上涨,其他消费品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尤其是殡葬行业既没有定价,更不讨价还价,居民无法接受。随着米、面、油、肉类和蔬菜价格的上涨,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生活必需品价格都上涨。特别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和下岗职工而言,更是苦不堪言。从2009年-2010年全市人均收入增长了25%,但平均物价却增长了40%,职工干部的实际收入反而为负15%。那些没有固定收入、靠打工为生的城镇居民,一个月现金收入约3000元,但每月买菜、买油、用煤气等日常基本生活开支要2500元,也就是说这些家庭每月83%的收入被高涨的物价花光了。同时他们还要安排养老、医疗、购房、子女上学及嫁娶等预期消费,导致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因此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物价调节机制,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垄断市场等违法行为。二是对于低收入人群政府应该出台补贴政策,实行动态补助机制,在CPI持续上涨阶段,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增发临时生活补助或者增长工资,着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困难。三是围绕“保增长、调结构、稳物价”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米袋子工程”、“菜篮子工程”,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努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大基地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扶持农牧民搞规模化种养殖,保证粮食、蔬菜、肉食等农产品和基本消费品的充足供应。四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站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物价政策、法律法规,公布市场物价行情,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实现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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