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党建网>党风廉政

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3 

办公厅各处室、各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51127日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洁鄂尔多斯建设2013-2017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4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责任分解、明确任务的工作思路,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实施意见》部署的任务,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照《实施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聚焦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一)全面落实《实施意见》中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实效,加大落实力度,使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意愿与要求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为深入推进廉洁鄂尔多斯建设,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而努力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建设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根据所担负的工作职能,深刻剖析和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全体干部职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逐步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使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开展制度创新。按照《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既定的惩防体系建设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制定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接待处理制度》、《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不断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同样重视”的原则,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落实”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与各处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充实人大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落实。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办公厅各处室和各委员会办公室,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责任制考核的机制和方法,科学制定责任制考核方案,坚持考核制度,切实增强考核实效。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教育,不断夯实廉政勤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廉政勤政”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培训、周五学习日等形式,抓好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廉政勤政教育。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廉洁从政教育内容。继续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活动。

  (二)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充分运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讲典型故事,扬新风正气”活动,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同时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反面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和其他相关制度法规。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各种行为,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突出服务帮助群众,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大力倡导马上办、主动办、公开办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工作经验,不断加强依法办事,转变机关作风,维护群众利益,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制度,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既要管好自己,更要带好队伍。

  (二)加强联系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拓展帮助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接待代表制度和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接待群众制度,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导班子在做好群众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到一线和群众中,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帮助群众提高自我解困、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意识和本领。同时在群众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活动,协调解决各类复杂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477-8588911 

蒙ICP备11001579号-1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