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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手抄《党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3 

机关各党支部:

  为切实增强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参与“两学一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关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鄂人常机党发〔2016〕3号)要求,机关党委决定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手抄《党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原原本本学党章、抄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一)机关全体党员可将《党章》抄写在机关党委统一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上,也可自选其它纸张抄写,硬笔、软笔均可,不限字体、颜色和抄写形式。

  (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以手抄《党章》活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在抄写中深刻掌握党章的主要精神和核心内容。

                                          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477-85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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