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中谱写地方立法新篇章——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3 20:37:00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规律、健全工作机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年共完成立法项目4件,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足地方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2022年11月23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条例。条例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和需审批事项,堤防安全保护区管理、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的管制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绿化、取用水、黄河河道采砂活动,滩区土地利用和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之后设区的市出台的首部配套地方性法规。

 

为加强我市近千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继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22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2022年11月23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条例。条例针对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就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职责、具体保护措施、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利用传承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天然气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2年10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立足我市实际,就天然气开发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出规定,重点包括气田化学剂使用、废气废水废液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天然气开发禁止区域、天然气井和集气站管理、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内容,切实以法律红线保障绿色发展的底线。

 

为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监督管理,保障我市公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12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条例针对我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对部门职责、联合执法、源头治理、车辆动态检测、卸载和保管货物、通行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高质量立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各环节各方面,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征求意见;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农村牧区、工矿企业,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2022年制定的4个立法项目共计征求意见建议900余条。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荐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7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国家级立法联系点的确立,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拓宽立法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而且有利于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为国家立法工作贡献鄂尔多斯智慧和力量。

 

为做好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市委印发了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鄂尔多斯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调查研究工作办法等3个制度,同时在全市设立206个信息采集点和联络员,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为立法建言。截至目前,已完成立法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行政复议法等3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有10余条意见建议被采纳吸收。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为了更好顺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报备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2022年,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6件。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涉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示新作为。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践,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成为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