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4 09:50:00

(2023年1月3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