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立法工作程序

  • 发布日期:2018-12-14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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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完成立法任务的同时,根据依法治市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要求以及工作实际需要,注重推进制度化建设,通过完善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和促进了人大立法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办法》两项制度,进一步保障了立法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使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民主,也为开展立法评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修订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办法》,完善了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的咨询论证机制;修订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提供重要保障。

四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立法工作程序,有利于将人大立法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立法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人大立法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新成效。(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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