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区人大主任座谈会

鄂托克旗人大 加强监督 完善自身 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
来源: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日期: 2010年12月28日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鄂托克旗人大常委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旗人大常委会在新时期、新阶段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作一简要发言。

  一、增强工作监督实效,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近年来,旗人大常委会在旗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是立足大局,实施监督。近年来,旗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了相关视察,有力支持和推动了政府的工作。首先以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重点,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经济运行、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其次围绕民生问题,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人口转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道路交通安全、粮食收购等工作情况报告;再次围绕文化教育建设多次组织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分苏木镇学龄前教育和民族职业中学搬迁新建等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向旗人民政府提出了合理建议,得到妥善解决;最后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审议批准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信贷资金和将偿还到期土地收购储备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及棋盘井镇的总体规划等,强化了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的监督。

  二是求真务实,把握重点。旗人大常委会把监督的重点与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监督与支持的紧密结合。围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把城区改造和土地征收使用等热点问题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高;围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事关全旗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选择部分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主动与“一府两院”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交换看法,达成共识,积极为“一府两院”排扰解难同时认真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的工作情况报告,通过这种形式以达到相互沟通,增进了解,促进依法履职,执政为民此外,旗人大常委会运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一致性,对旗委通过任命“一府两院”的干部及时进行任免,保障“一府两院”的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近年来,旗人大常委会对事关全旗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市政建设医疗卫生、节能减排、城镇环境卫生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污染治理、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同时结合市人民政府的“二十件实事”对旗人民政府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一府两院”统筹兼顾好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及时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此外,旗人大常委会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始终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维护民权、促进稳定的大事来抓,对群众的来访旗人大常委会都给予热情接待,认真研究,及时转各相关部门予以办理,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近年来,旗人大常委会把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上下联动,积极配合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深入调研,力求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不断完善执法检查意见反馈制度,增强了法律监督实效,促进了“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教育问题,专题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督办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加强司法监督,积极参加“两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两院的工作动态,支持和监督两院依法办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开展了个案监督,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力推进平安鄂托克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旗司法局和公安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监管大队等部门,分别就工作运行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并及时向旗人民政府提出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专项治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等建议。此外、还要求司法机关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旗进程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人大基础工作。

  代表是人大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重点工作,旗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

  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近年来,旗人大常委会通过为代表订阅、印发相关学习材料,组织代表外出学习培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召开自治区、市、旗、镇四级人大代表履职座谈会等形式,让代表们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互相学习履职经验,努力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畅通代表联系渠道。坚持常委会及机关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将意见向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反馈。组织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为推进政府工作,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我旗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开通“代表热线”,设立专人随时接听代表电话来访,为代表快速反映情况提供方便,架设起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

  三是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常委会加强了代表议案、书面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督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代表建议,强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对每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及时转交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

  四、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前提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注重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理论学习,从思想上武装全体人大干部。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旗委的有关讲话和文件精神,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从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坚持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保持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把维护代表和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一方面积极开展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理论学习、宣传和调研,结合人大工作实践,探索人大工作新思路、创新人大工作监督方式。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等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具规范化、具体化、程序化,保障了人大职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人大常委会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每次召开会议、进行调研都积极的与宣传部门联系,通过媒体报道宣传和编发信息等形式,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向兄弟旗、区学习,坚持与科学发展同向,与人民群众同心,与工作大局同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宜居、和谐的幸福鄂托克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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