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领检查组赴东胜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19-04-16 10:45:00  
  • 文档来源:  
  • 作者:张荣

  

  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资料查阅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东胜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久科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罕台水质净化厂和北郊水质净化厂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情况介绍。

  实地检查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杨明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并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自查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环境保护制度,改善水环境质量。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高标准、严要求,精准发力,当好“排头兵”;要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和执法责任,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反映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要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创新思路,优化方案,与周边旗区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安排好园林用水、农业用水、景观用水等,切实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严防农业、工业、畜禽面源污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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