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率调研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15-08-26 16:20:00  
  • 文档来源:  
  • 作者: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率调研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乌兰、副主任宋明武参加调研,市水保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乌审旗、伊旗、准旗实地察看了各旗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和综合治理项目分别听取了各旗的情况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各旗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杨明指出我市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水土保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树立科学发展、持续发展观念,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全民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自觉性、认知性;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水土保持法》,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重视规划编制实施,有效遏制生产建设过程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利用好水土资源,要将“三权、一案、三同时”(三权即监督权、审批权、收费权;一案即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到实处,注重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更加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把水土流失防治与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真正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韩利民)

  

监督工作

上一篇

强“基”路上的新起点——全市苏木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推进会议侧记

下一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队赴乌审旗调研《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