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18-03-13 11:29:00  文档来源:  作者:

  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工作部署会议,落实2018年全市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祁毕西勒图,副主任杨明、云卫东、王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文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樊俊平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教科文卫委、农牧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祁毕西勒图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靳锐就2018年立法计划作了说明,并就两部立法审议项目《鄂尔多斯市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工作主要时间安排提出了建议。就有关时间节点的任务要求,王评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立法,要简明扼要,立管用的法,立可操作的法。要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规划建议,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法制办要把好起草关、审核关、送审关。要扩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加强协调配合,法工委、相关委员会以及政府起草部门要同心协力,步调一致,统筹推进各节点具体工作。要倒排时间,按时完成任务,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祁毕西勒图就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新时代作出新贡献。

  二是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重要法规案的审议等重大立法问题,要及时报请市委审定,使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坚持科学立法,突出体现地方特色;坚持民主立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依法立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做实做细调研工作,重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

  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把落实立法规划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程,亲自部署安排、亲自调度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组织、时间、责任、经费“五落实”。强化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各委员会之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经常性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争取对我市立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完善制度建设,保证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配强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立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解读力度,全方位宣传我市的立法工作。(王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