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区人大主任座谈会

伊金霍洛旗人大 围绕中心 突出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日期: 2010年12月28日    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伊金霍洛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换届选举产生,现有代表14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常委会内设5个委办,分别是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办公室、民族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各委办均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本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人大的大力指导、支持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作创新,依法开展监督,为保障旗委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推动全旗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召开16次常委会、4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个,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33次,做出决议决定15项。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围绕中心工作,促进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将事关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履职重点,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每年根据人代会例会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确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并制定了逐月进度安排表,做到对“一府两院”工作年初了解承诺、年终了解落实情况,未落实工作要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针对我旗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牧区“两区”发展的实际,对撤旗设区议案和“两区”发展规划议案进行了审议,作出了审议决定。针对矿区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农牧民转移安置、生态恢复治理资金不足的实际,连续两年向上级人大提出“关于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费,设立自治区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关政策。为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计划监督职能,依法听取政府半年工作、财政预决算、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从加快推进“两区”发展规划和城市核心区建设、土地收储和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41条,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围绕工业主导地位的发展壮大和区域性城市核心区建设,对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督促政府从统筹编制工业规划、加强安全生产、严肃规划及加强社会事业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牢牢把握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紧紧围绕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监督,先后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农业和三产旅游业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视察、调研。为加强法律监督,对《医疗卫生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各项专题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报告33个。采取现场听案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两院”工作动态,支持和监督“两院”依法办案,先后开展“听案学法”36次,促进了司法公正。坚持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多人(次),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机构认真对待。

  (二)不断加强预算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年度预算草案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旗财政部门每年向人代会提交的年度预算草案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先由分管旗长审查之后提交旗长办公会议审查,再提交旗委常委会讨论,之后再报送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初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再审后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通过审查,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二是积极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审查。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财经委对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和上年决算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提交主任会议审议,最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三是积极开展预算调整和动用超收审查。针对近年来我旗经济快速发展,每年超收收入的数额也随之增大的实际,人大常委会本着超收收入“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超收收入的动用必须事先报人大常委会审批,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同时,督促政府出台了伊金霍洛旗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四是突出预算监督重点。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将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2009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政府基金和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依法人事任免,加强干部监督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对于拟任免的干部,按照任前公示、组织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进行任免,进一步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为了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每年选派人员参与年终干部实绩考核,全面了解掌握了被任命人员的工作情况,促进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2008年以来,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90人,其中决定免职8人,决定任命23人,免职23人,任命36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综合优势,与旗政协、纪委联合开展了对政府部门的综合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

  四、创新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不断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每年人代会例会上对代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为代表订阅了《内蒙古人大》杂志,发放了《代表履职手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订阅了《中国人大》,先后选派58名人大代表参加了上级人大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旗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由旗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转交“一府两院”办理,通过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委办牵头定期跟踪督办、年中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方式,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深入开展了走访代表活动,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走访代表335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36次,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70条,并及时进行了反馈;每年组织农牧民人大代表在旗内或旗外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8名代表向选民进行了公开述职,增强了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开展了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活动,2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了34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过个别接待、走访、电话、信函以及座谈等方式,畅通了与代表在闭会期间沟通交流的渠道。开展人大代表联系“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活动,24名旗人大代表分组成立了4个专业代表活动小组对口联系相关部门,深入部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对联系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使代表了解和熟悉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为开展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保障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代表活动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代表活动经费从换届之初的700元/人提高到目前的2000元/人,为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把学习作为统一思想、做好工作的基础,深入开展了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自治区、市各级会议精神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放在经济建设一线、监督工作一线去提升素、锤炼能力,近三年,在旗委的支持下,先后有7名干部得到提拔和交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要求组成人员平时加强调研,多到群众中了解情况,为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基础。坚持把横向交流和指导镇人大工作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组织部分代表参加两次横联会,组织干部赴外地学习考察6次,接待区内外各级人大考察团30次,交流了经验,拓展了视野。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各镇人大均配备了人大主席、专职工作人员,与镇人大主席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实行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制度,努力提高全旗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坚持把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开通了伊金霍洛旗人大网站,为拓宽监督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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