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19-03-20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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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19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对《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东胜区、准格尔旗、鄂托克旗等地的街道社区、中心医院、客运车站、政务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并与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及市民群众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围绕“如何通过立法规范市民的基本文明行为”、“如何惩戒处罚不文明行为”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指出,着力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法治化的内在需要,立法的过程也是公众参与的过程,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提升全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调研组强调,今后工作中,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立法任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地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要把民意调查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写入条例;三是要联系我市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影响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关键问题,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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