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录率《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组赴无锡等市开展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21-05-27 09:54:00  
  • 文档来源:  
  • 作者:文|张正卿 图|乔建清

519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录率《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调研组赴无锡市、扬州市、镇江市就相关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经验、立法工作情况开展立法调研。

据悉,《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修正案)》由无锡市、江苏省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修正后的《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已于202111日施行。无锡是江苏省首个颁布不动产登记法规的地级市。新《条例》旨在进一步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登记便民的服务理念,明确了核发的电子证照效力,调整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期限及受理时限,精简了办证材料,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使群众办事更加省时省力。

调研组先后实地走访了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土地交易市场、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分中心、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与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和环资城建工委,以及当地自然资源、住建规划、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听取有关市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实务和立法实践中的经验介绍,就有关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立法体例、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登记程序、信息共享、登记责任、资金保障、机构职能、人员编制、保险服务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座谈还就当前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网点和服务延伸、历史遗留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赵飞录指出,不动产登记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主要财产关系的调整,开展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关市的工作和立法经验为我市适时开展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提供了充分借鉴和参考。

赵飞录强调,要按照立法权限,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人民意志、服务发展大局统一起来,切实用足用好立法权,以良法抓落实、促发展、保善治;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条例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信息共享提质增效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探索细化相关规定;要保障场地改造利用和设施设置合理到位,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善于探索创新,优化办理流程和网点规划布局,确保条例能够切合鄂尔多斯地方实际、体现鄂尔多斯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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