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0-04-20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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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职工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为创建和谐、有为人大,推动人大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加强机关建设,倡导和形成崇尚荣誉、崇尚文明、崇尚创新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市人大机关全体职工民主测评,市人大办公厅党组审核批准,决定对靳瑞、韩利民、彭恩山等16名同志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一、报市委组织部奖励的先进工作者名单:靳  孙国栋 彭恩山 苏彩萍 白德功 黄海珍 史晓宏 韩利民   李得印   

  二、人大机关奖励的先进工作者名单:陈  温九光 张英辉 徐向春 白玉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的业绩。同时号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工作者为榜样,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机关各项工作,为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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