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同志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5-12-04 10:17:00
- 文档来源:张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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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鄂尔多斯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经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鄂尔多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同志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