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中旬至8月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总体情况;垃圾治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村容镇貌管理情况;条例相关配套具体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向春 刘轩邑
联系电话:0477—858892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