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增强司法监督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监督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法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文明办案规范办案情况、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五个方面。现将被评议的5名法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被评议法官:
1.杨贞,女,中共党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哈斯巴雅尔,男,群众,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3.韩伟振,男,中共党员,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4.倪志强,男,中共党员,民事审判第六庭员额法官,一级法官;
5.高宇柔,女,中共党员,立案庭员额法官,二级法官。
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于5月底前提出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8588926,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