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6-29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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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于7月中旬对全市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和组织落实等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确定、保护采取的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3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党政大楼C0604)。
联 系 人:徐向春 袁 圆
联系电话:0477—8588921、18647797773
邮 箱:ordosrdhzw@163.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