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第40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负责人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提升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能源局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遵守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情况,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依法履行本部门主要职责,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等。
为了更好地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扩大履职评议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现将履职评议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黄伯韡,男,中共党员,现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特古斯,男,中共党员,现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 枫,男,中共党员,现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德华,男,中共党员,现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霍励平,男,中共党员,现任市能源局局长。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于2024年5月16日前对履职评议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588931,8588933
电子邮箱:srdxrlw@163.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