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9-28 10:55:00
- 文档来源:
- 作者: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要求,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更加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使地方立法决策更好地回应群众期盼,市人大常委会拟选设部分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责定位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在苏木乡镇、街道、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以及企事业组织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立法机关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的经常性平台。主要职责是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反映当地群众的立法建议和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立法计划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课题研究和立法评估等工作;收集、反馈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设立条件
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具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场所、设备等基本工作条件,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基本要求是:本人愿意为立法提供服务,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法律知识,能够将有关立法动态和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及时反映当地人大代表、各族群众对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立法调研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三、申报方式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选设采取推荐和基层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推荐本辖区1-2个基层单位作为候选对象。全市范围内凡有意参与立法活动的苏木乡镇、街道、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以及企事业组织等均可自主申报。推荐和申报单位需填写推荐表或申报表,表格可到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ordosrd.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10月15日前传真至0477-8588971,或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C座509室,联系电话:0477-8588936,联系人:王旭霞。
四、选设方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推荐或申报的候选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提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名单,报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并授予“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9月26日